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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行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0    浏览次数:


关于延期举行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202246日 金普校区教学工作部


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416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申请。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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