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外国语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位自学考试考生: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校获批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为帮助广大考生了解试点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试点为自愿参加项目。参加试点的考生,完成平台线上学习与考核后获得过程性评价成绩,该成绩经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按40%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全国统考卷面成绩占总成绩60%。
课程最终成绩计算公式:课程总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40%+统考卷面成绩×60%
重要规则:若加权合成后的总成绩低于统考卷面原始分数,则直接取卷面高分作为课程最终成绩。
重要提示:参与过程性评价助学不等于课程合格,考生仍必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全国统一笔试;过程性评价报名不能替代统考课程报考。
成绩时效说明:过程性评价成绩与统考成绩只合并一次,每年两期统考,当期过程性评价成绩与当期统考成绩合并,过程性评价成绩不顺延。
二、试点专业及试点课程
第一批试点专业:英语(专升本)、日语(专升本)
第一批试点课程:
课程类型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公共课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公共课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公共课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后续获批的第二批试点专业、课程信息,将在大连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及时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官网通知。
三、过程性评价成绩构成
线上过程性评价满分100分,由视频学习、阶段测验、线上综合测评三部分组成:
1. 视频学习(占40%):系统自动采集有效学习时长;视频学习成绩=(实际学习时长÷课程视频总时长)×40分。禁止倍速异常播放、拖拽进度条、第三方插件刷时长等造假行为,非正常学习记录不计入成绩。
2. 阶段测验(占30%):每门课程阶段测验不少于6次,每个测验最多作答3次,取阶段最高分;阶段测验成绩=(各阶段测验最高分总和÷阶段总数量)×30%,测验须本人独立完成。
3. 线上综合测评(占30%):线上期末考试,考试前后随机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比对;期末考试成绩=测评卷面成绩×30%,人脸识别核验不通过者成绩无效。
四、2026年下半年报名、学习时间安排
本项目适用于自愿报名参加大连外国语大学英语(专升本)、日语(专升本)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的考生。考生可自主选择参加过程性评价考核,也可直接参加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考办)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或省级统一考试。
1. 报名缴费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23:55,逾期平台关闭报名入口,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过程性评价报名资格。
2. 线上学习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5日23:55,考生须在此时间段完成视频学习、全部阶段测验任务。
3. 线上综合测评(期末考核):完成视频时长、阶段测验全部任务后,方可参加平台线上人脸识别综合测评。
重要前置:考生必须先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统考课程报考缴费(网址:https://zk.lnzsks.com/lnzk.wb),再报名本过程性评价助学课程。助学课程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必须与统考报考信息完全一致,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完成成绩合成。
五、报名平台及报名操作流程
自考过程性评价线上助学平台网址:https://dlufl.jijiaool.com/,平台由继教(辽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
1. 老生(已有平台账号) 直接访问平台,输入账号密码登录,选择已完成统考报考的对应课程,完成选课缴费,缴费成功课程自动开课,即可开展线上学习。
2. 新生(无平台账号) ①访问助学平台,点击【考生入口】→【新生报名】; ②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注册; ③注册成功自动生成账号: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④登录平台,选择已报考统考的对应课程,选课并完成缴费; ⑤缴费成功课程自动开通,开始课程学习。
温馨提示:助学平台服务费由平台运营方收取,收费标准以平台报名页面公示为准,未缴费视为不参加本项目。请妥善保管账号密码,严禁转借他人,严禁委托他人代刷课时、代做测验、代参加线上综合测评,一经查实取消过程性评价全部成绩。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学习考核任务,不予退费。
六、平台学习要求
1. 考生须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完成课程视频学习任务。
2. 平台根据考生实际有效学习情况,记录登录信息、视频学习时长、学习进度及完成情况。
3. 考生应按照正常学习进度观看课程视频,不得通过倍速异常播放、拖动进度条、多个终端同时登录、技术插件或其他非正常方式制造虚假学习记录。
4. 视频播放但未形成平台有效记录的,不作为计分依据。考生学习过程中应及时查看学习进度,确认相关记录已经正常保存。
5. 因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学习记录异常的,考生应及时保留相关截图或其他证明,并向助学单位或平台技术服务人员反馈。
6. 学习期限届满后,原则上不再补记视频学习时长。考生应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避免集中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学习任务。
7. 考生应按照课程学习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阶段测验。
8. 阶段测验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得由他人代答,不得使用非法技术手段获取答案或篡改成绩。
9. 考生提交答案前应认真检查。答案提交后,是否允许再次作答以及成绩采用方式,以平台设置和课程考核要求为准。
10.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阶段测验的,相应成绩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1. 因平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答题或提交的,考生应立即截图留存,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反馈。经核实属于平台原因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处理。
12. 综合测评前,考生须提前准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摄像设备、网络环境及身份核验材料,并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设备测试。
13. 测评期间实行身份核验和考试过程记录。考生须按照要求配合人脸识别、证件核验及考试环境检查。
14.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参加测评。因个人原因迟到、缺考、未完成身份核验或未按要求提交试卷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5. 测评期间严禁替考、抄袭、查阅未经允许的资料、使用未经允许的电子设备、传播试题及答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扰乱考试秩序。
16. 因平台或系统故障导致测评无法正常进行的,考生应及时联系监考人员或平台技术服务人员,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七、学习及考核纪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取消相关学习或考核记录,并按照国家、辽宁省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 将本人账号交由他人使用;
2. 由他人代替完成学习、测验或考试;
3. 冒用他人身份参加学习或考核;
4. 利用软件、插件或其他技术手段伪造学习时长、学习进度或考核记录;
5. 在考核过程中抄袭、传递答案或使用未经允许的资料和设备;
6. 非法获取、复制、传播试题及答案;
7. 干扰平台正常运行或篡改相关数据;
8. 存在其他违反自学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要求的行为;
9. 涉嫌违法违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八、咨询方式
1. 助学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0090211(处理登录、学习记录、测验、考试等平台技术故障)
2. 学校政策通知请关注大连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sie.dlufl.edu.cn/
3. 大连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 0411-65864285
防诈骗提醒:我校及助学平台不会承诺“保及格、保毕业”,切勿相信第三方机构的代学、代考、保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大连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1日